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子围栏
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030006200195253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子围栏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为遵循国家能耗双控政策要求,减轻高峰用电负荷压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推行了多项错峰避峰生产举措。为保证各项举措顺利实施,帮助公司切实做好客户有序用电通知,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延长有序用电负荷缺口预测时间和预警等级发布时间,扩大告知范围,保障用电通知到位,急需要整合基于基站覆盖和短信围栏技术的短信发送能力,支持公司精准通知、高效服务,完善触达用户的能力,实现指定位置自定义圈选,精准定位筛选客户,完成信息的精确投放,并且能对触达效果、预算合理性进行有效监控。辅助公司提升客户服务质量,维护良好企业形象,以实现公司业务需求及保证公司在电力通讯领域的技术先进性,做好南方电网信息化建设排头兵。
2.2采购范围:因广东电网营销活动推广业务需要,需向运营商采购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1.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示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号 | 具体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预估标包金额(万元) |
1 | 移动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1 | 移动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1年 | 146.16 |
2 | 电信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2 | 电信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1年 | 135.72 |
3 | 联通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3 | 联通电子围栏数据服务通道 | 1年 | 66.12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细则》 的附录 A 第六部分第五十六项要求:(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五)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电子围栏是使用运营商通信基站基于 LBS技术,基于地图圈定目标区域,建立消息发送活动,为各个业务域内业务系统提供快速的短信通知接口能力服务,向手机用电居民下发通知短信,因此电子围栏服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根据电子围栏业务需要,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完成短信通道的对接, 目前移动的电子围栏仅能对移动用户手机进行发送,电信的电子围栏仅能对电信用户手机进行发送,联通的电子围栏仅能对联通用户手机进行发送,各家运营商均无法对其他运营商用户手机进行发送; 因省内只有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四家运营商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但只有移动、电信、联通提供电子围栏业务运营服务,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是中国移动广东省内唯一移动运营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是中国电信广东省内唯一电信运营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是中国联通广东省内唯一联通运营商;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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