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2024年深圳联通盐田数据中心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选择1家供应商为深圳联通盐田数据中心提供基础设施(共2346个IT机柜)运维服务;
1.2服务期:6个月(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5号深圳联通大厦
电子邮箱:xiej5@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项目负责人:徐广捷、陈文海
电话: 15323319820、13570358873
电子邮箱:xuguangjie@gpdi.com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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