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2027年中国联通长沙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NB39102504000213/HNZT-2025-10819),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地址为:长沙市长沙县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以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为长沙联通全区车辆(不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提供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不含税60万元。
1.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份额100%。
1.6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应答人在设定的单价上限价基础上报整体折扣,整体折扣不超过90%,应答人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经营证明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三类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包含三类汽车维修。
2.4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须具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注:①项目式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业绩总金额必须体现)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②类似项目定义:机动车维修项目;③项目式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间以所附的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④应答人或应答人分公司业绩均予以认可。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④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⑥至应答截止时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湖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或处于禁入期内的湖南联通负面行为清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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