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6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FX39102407001114/HNZT-2024-1159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1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形式为全责服务形式,服务单位按照联通数据中心运维规程、本项目技术服务范围和要求负责衡阳联通云数据中心基础设备设施(如:外市电线路、供配电系统、空调制冷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消防、基础设施监控、弱电等系统)及其关联系统、附属设备、本体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故障处理、维修及各类紧急事件的应急响应;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现场随工管理和协助验收;负责衡阳联通云数据中心IT运维支撑及业务响应;负责数据中心内部局域网、内部信息化支撑、协助客户IT设备上下架工作;负责协助数据中心完善提升运维管理体系优化,协助完成认证工作等,协助做好内部新交付机房测试验证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预算金额:290万元(不含增值税)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实施区域:湖南衡阳。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610000元,应答人的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财务要求:资信情况良好,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超过3个月);
2.3应答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应答截止日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6)至应答截止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2.7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或无效应答: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同一采购包应答,存在以上情形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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